制药工程系各团支部(班级):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》(暂行)和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(修正案)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系工作实际,经研究,制药工程系第二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4年5月中下旬召开。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:
一、团学代表产生的基本条件
1.学生团员代表的团籍须在我系,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从事团工作的教师可作为正式代表;
2.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思想进步,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;
3.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;
4.努力学习,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热爱团的工作,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;
5.坚持原则,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,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,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。
二、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》(暂行)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(修正案)》的有关规定和我系实际情况,设正式代表名额为146名(鉴于大三年级顶岗实习,各团支部(班级)设正式代表2名,大一、二年级设正式代表为各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%;教师代表1名)。
1.各团支部(班级)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、广泛性和代表性。
2.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参照附件《制药工程系第二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》
三、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
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由各团支部(班级)组织负责,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自下而上提名,经过充分酝酿,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,具体做法如下:
1.代表候选人由各团支部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。
2.根据无记名投票意见,经班主任同意,提交系分团委进行资格审查;经审查合格后,按规定进行公示。
请各团支部务于5月13日前,将代表名单报系分团委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